根据《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武隆国资〔2018〕335号)和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》要求,现将拟聘用工作人员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对象
邹倩,女,重庆九龙坡人,1974年11月生,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,面试演讲成绩:85.1分,体检结果:合格,政审结果:合格,拟任岗位:财务融资部经理
黄玲玲,女,重庆武隆人,1996年4月生,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,面试演讲成绩:84.6分,体检结果:合格,政审结果:合格,拟任岗位:会计
邹刚,男,重庆武隆人,1994年9月生,面试演讲成绩:86.4分,体检结果:合格,政审结果:合格,拟任岗位:项目技术员
二、公示期
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
三、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
(一)受理地点:重庆市武隆区喀斯特惠隆乡村旅游有限公司(重庆市武隆区巷口镇长滨路217号239办公室)
(二)联系电话:杨女士,023-77709169
三、公示要求
(一)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任职条件,或在思想作风、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,请在公示期限内,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的形式向惠隆乡旅公司综合部反映。
(二)反映人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,提供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反馈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、真实具体,并提供具体事实或可查线索。严禁借机故意捏造事实、造谣中伤或者串联诬告。如发现有泄愤报复、恶意诬陷等行为,一经查实,将严肃处理。
(三)公司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,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。调查属实并影响任用的,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