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树“诚信旅游”品牌。《旅游法》实施后,武隆县在全市率先开创“先行赔付”机制,设立500万元诚信基金对游客有效投诉实行先行赔付。
二是抓服务标准化建设。2010年武隆县启动创建国家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县以来,全县标准服务实施率98%,来武游客综合满意度达98.3%,一般性游客投诉处理率高达100%。连续两年名列重庆市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调查第二位、“两翼”区县第一。
三是树行业道德标准。向全县“农家乐”和涉旅经营户发出旅游诚信服务倡议,共与775户农家乐签订了《武隆县农家乐旅游诚信服务承诺书》。截至目前,全县被评为两星级“诚信农家乐”的共有232户,被评为三星级“诚信农家乐”的76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