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(有限)公司获评“2016年度消费维权诚信单位”。
今年3月,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6年度消费维权诚信单位推荐活动。通过严格程序、逐级审查,最终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(有限)公司凭借诚信经营、创新服务获此殊荣。
“消费维权诚信单位”是对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(有限)公司,也是对武隆旅游这20年来取得的成绩的肯定和鼓励,更是对未来的鞭策。2017年,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(有限)公司将紧跟武隆区委、区政府对武隆旅游提出的“山水结合、文旅融合、全域旅游、全民兴旅、国际品牌”五大战略,紧紧围绕“国际山地旅游度假目的地、全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、国家旅游扶贫示范区和重庆旅游经济中心”目标,加快把武隆建成国际知名旅游胜地。
据了解,“消费维权诚信单位”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,主体资格合法有效,经营时间在两年以上的市场主体。同时还需达到一定要求,并提供由当地工商局出具的“信用信息查询报告”。